根据学校2025年实验班选拔工作安排,2025级实验班选拔工作已经结束,现将人才实验班拟录取公示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(拟录取公示名单见附件):
一、拟录取原则
1.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从本通知发布开始,到2025年9月26日15:00截止。
2.公示期间,取得人才实验班拟录取资格的同学,可放弃拟录取资格,回原专业学习。被人才实验班拟录取的学生,无论是否放弃拟录取资格,后续均不再进入其他转专业拟录取名单。
3.学生放弃人才实验班拟录取资格的,依据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。
二、放弃拟录取资格处理程序
如有同学自愿放弃人才实验班拟录取资格,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请,附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,于2025年9月26日10:00前提交至诚正楼1418,方可放弃录取资格。
三、异议处理
如对拟录取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方式向本学院以电话、书面反映或面谈。
联系人:高老师
办公电话:028-87092117
办公室:诚正楼14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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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24日
附件:2025级大学生av
财经科技创新实验班综合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名单